环保节能
目前四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1100.2万吨/日 较2015年增加了58.5%
2020-09-22 09:05  点击:359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污染源普查 四川

水处理网讯:“目前,四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较2015年增加了58.5%,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较2015年翻一番。”9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贾德华介绍了四川城镇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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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导则》《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南》《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导则》等文件,启动了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方案”、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贾德华说。

本次普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四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1100.2万吨/日、排水管网达5.57万公里,较2015年分别增加了58.5%和38.6%;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4%、86%、51.6%,较2015年分别增加了6.9、15.5和36.6个百分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日,较2015年翻一番;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97.5%,较2015年分别增加了3.1和15.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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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德华表示,下一步,将充分运用好本次普查成果,紧盯短板、锚定弱项,切实做好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首先,将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强弱项。坚持补短强弱和提质增效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扎实提升全省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其次,将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新要求,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

此外,将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做好城镇排水企业运行评估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积极推行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加快推进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

原标题:厉害了!四川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较2015年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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