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
光伏大国期待产业链标准 标准缺失超过80%
2012-02-22 21:55  点击:710
组件多参照国外标准体系,全产业的标准规范缺失仍超过80%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光伏电池组件的第一制造大国,形成了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应用系统在内的完整产业链。科学规范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相关的标准特别是统一的国家标准却滞后于产业的发展,成为亟待补齐的短板。 现状标准总体滞后于光伏产业发展 “国内的光伏标准不完善,甚至是滞后于整个产业发展,与光伏产品制造大国的地位并不匹配。”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秘书长沈福鑫如是说。 那么我国光伏产业的标准制定是否真的如沈福鑫所言呢?为此,记者对光伏产业标准制定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试图梳理出产业标准发展的脉象。 多晶硅材料国标或于上半年发布 “目前,涉及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上游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片》和《太阳能级铸造多晶硅块》两项标准已经编制完成。”上海普罗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裁史珺告诉记者,上述两项标准已经通过国标委审核正在公示“还没拿到批号,预计今年5、6月份将正式发布,现在也就是走走程序。”在这之前,《太阳能级多晶硅》行标早已发布,但是史珺指出,该项标准在制定时,对标准名称把握的不够准确,他曾向标准编制组提出此标准应该改为“掺杂前太阳能级多晶硅”比较科学,编制组亦表示认同。 在国标没有正式发布之前,生产企业正在执行的大都是企标,“企标比起即将发布的国标要更加严格,要求的纯度和转化率更高”,“此外,由于我国的国标制定比较晚,起点高,所以要求比起欧美等国标准都严。比如,国外一般要求转化率为10%,我们的国标则要求是14.5%,生产厂商往往会做到16%。”厂商之所以要求如此之高的转化率,就是希望“卖个更高的价钱”。 电池组件大多参照国外标准 “哪有啥自己编制的标准,基本上是参照国外的,达不到国外标准,你就不要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国内某大型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当被问及光伏电池组件这一环节到底有哪些国标时,这位负责人含糊称,“应该有一些国标吧,我们都是按照自己的企标或者出口对象国的标准生产的。”这位人士解释说,我国光伏电池组件95%出口,所以长期以来都是执行国外标准,“比如出口美国的话,就得执行美国的标准,得到UL认证。”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委婉地指出,“我们的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又结合中国国情编制而成的,从一开始就跟国际接轨。”“一直说,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电池组件长期出口,这就决定了它的标准也必须是国际化的。”此外,一些国内电池组件厂商为了争得市场话语权,正在积极参与到国标的编制中,并努力促使自身的企标升格为国标,比如近期问世的国内首个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就是以英利集团的生产工艺为基础编制而成的。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光伏组件标准的发展现状,记者曾多次试图联系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但是终因该单位办公地址更换而未果,记者又多次拨打网上公开的该单位电话,亦未有人接听。 电站建设、并网等国标缺失 “光伏标准大多集中在电池组件生产领域,基本没有光伏电站建设、施工国标,这东西比较难弄。”上海太阳能科技公司总经理李红波告诉记者。他解释说,“比起组件标准来,制定电站建设施工标准要复杂的多,影响因素比较杂,要考虑不同地区的水文、地质、日照等自然条件以及业主的需求,还要考虑造价,很难统一。”据了解,该公司正在甘肃张掖建设一个50兆瓦的光伏电站,“目前也没有强制性的建设国标,我们就是按照自己的设想建设,至于建成后,谁来检测验收,按照啥标准验收还是个问题。”孟宪淦也向记者表示,总体来看,我国光伏领域的国标是不完善的,尤其是电站检测验收标准缺失更是突出。 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原秘书长魏启东说。目前我国已经正式出台的光伏国家标准已有数十项,但整个产业的标准规范缺失仍超过80%。 对策成立专责机构统一标准管理归口 “产业发展太快了,体系又不完善,管理归口还没明确,标准制定周期长,跟不上趟。”谈及光伏国标特别是电站检测验收相关标准缺失的原因时,孟宪淦分析说。 “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 孟宪淦指出,“工程施工必须要有标准,标准牵扯到工程质量这根生命线,不执行强制性的标准,工程质量就得不到保证,使用寿命就回缩短,它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标准只是个框框或者说手段,尽管如此,它也是必须恪守的一根底线。”他说,近几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猛,“很多项目都是糊里糊涂就做了”,很多能源服务公司根本没有实际运作经验就去做工程,管理权又在公司内部,根本无法监督,“监理很不完善”,而标准的缺失就使得工程质量更加无法得到保障。 “目前来看,光伏电站项目认证体系和标准体系都不完善,很多项目完工后,大多由投资方邀请一些业内专家搞一个评审会就过了,没有谁必须强制性的对项目进行审核认证,工程质量自然就参差不齐。” 希望明确管理归口 “其实,国家的规划也提到了标准制定问题,但是目前的体制不完善,新能源产业的管理归口不明确,无形中增加了标准统一工作的难度。”孟宪淦介绍说。 与上述观点类似,沈福鑫和李红波都表示,目前新能源产业多头管理拖累了标准编制工作,体制机制尚待明确和完善。 为此,上述受访业内人士希望国家应该尽快设立一个专责并且是综合的管理部门。但是上述人士同时表示,此设想难度太大,“要平衡各方利益并非易事”。 在现有的体制下,一个折中的方案是建立一种联合机制,比如成立一个协作管理机构,来统筹协调住建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 有赖于光伏产业自身的壮大 除了上述产业发展速度以及体制性因素外,孟宪淦也指出,标准编制工作滞后还与光伏产业本身的实际规模有关,“过去都是玩虚的,各种项目风风火火上马,根本没考虑发电量。 2010年电网收购的太阳能发电量仅为7216万千瓦时,只占当年发电总量的6万分之一。另外,2011年全国光伏总装机容量不过2.9吉瓦,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其实光伏产业实际规模和贡献都很小,政府不可能过多关注。”“未来,随着市场的扩大、成熟,光伏产业规模真正上去了,相关的标准肯定会逐步的完善起来,这是一个过程,也不能操之过急。” 访谈光伏发电相关国标近期将陆续递交政府主管部门报批 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为了解光伏发电领域标准制定的最新进展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标准管理处副处长汪毅。 《中国电力报》:光伏标准管理体制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构,与国外有何异同?汪毅:我国的标准编制和管理体制跟国外有很大不同。我国主要是政府主导,总的来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标准主管部门,但是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标准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行业标准的管理。行业标准要到国标委、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备案。而国外的产业标准则主要由各个行业协会负责编制。 《中国电力报》:有说法认为,我国光伏国标大多参照国外标准制定,是否如此?汪毅:我对光伏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并不十分清楚,但是就发电这一块来说,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当前正在编制的标准,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是照搬国外标准。这是由我国当前太阳能光伏开发应用方式决定的,国外发展太阳能光伏以分布式为主,电站分散接入配电网。而我国多采取大片集中式开发,接入的也多是输电网。不尽相同的开发利用方式和电网结构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采用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我们只能根据中国的实际来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标准。 《中国电力报》:有观点认为,我国光伏标准尤其是电站建设施工、并网等国标是缺失的,能否介绍下相关标准编制进展情况?汪毅:有关光伏电站建设施工等国标的确还未正式发布,光伏并网发电仅制定了指导性技术文件。该文件于2005年发布,三年后失效,其技术要求不全面,不能准确的反映当前并网的技术要求,当年能做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国家各主管部门对标准编制非常关注,正在积极推进。早在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联合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组建光伏发电及产业化标准推进组,该组下设材料、电池和组件、系统和部件、并网发电四个工作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推进组并网发电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光伏并网发电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 目前,包括光伏设计、施工、验收在内的规范已于近三年内立项,像《光伏电站设计规范》、《光伏电站施工规范》和《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等国标报批稿已经陆续交到我们这里,我们对这些标准文本正在进行审核并做修改,计划近期递交给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步开展标准英文版评审工作。这也是国内产业标准编制工作中的亮点。 《中国电力报》:中电联是如何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难点在哪?汪毅:目前,中电联受各个主管部门委托提出每年的标准编制计划,并对重要标准组织讨论,同时主持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审查工作。相关标准立项后,我们会在网上网下同步征求意见,所有相关单位也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电邮等方式就标准文本提意见。 我们会选取行业内的各个单位的顶级专家参与标准编制及审查工作。 我国对光伏领域核心技术研究起步较晚,我们把重点放在了标准体系建设这一基础性工作上,希望在1至2年内把标准体系框架搭建起来。 标准绝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制定出来的,指标数据必须经过反复讨论实验,要有科学严谨的依据才能确定,因为小数点后面一个微小的数字就可能决定一个甚至是一批企业的生死,这也就决定了它的编制周期相对较长。而且必须要有大量的技术、人力物力投入,去年我们就一个设计规范专门开了六次会进行讨论,会上大家经常就一个指标讨论到深夜,这是常有的事情。一般来说,做一个标准至少要投入几十万,大的项目要投入一两百万。除了政府给予少量补助之外,绝大多数资金都由中电联及各编制单位自己来解决,经费压力的确很大。 国外的情况则不同,上面已经提到了国外的产业标准大多由行业协会负责制定管理。他们的资金来源有三大块组成,一块是政府支持,提供资金委托协会编制,并将需要政府控制的条款升级为技术法规。第二块是协会会员单位的会费支持。最后一块是卖标准,卖给需要标准的企业,这样大概能回收三分之一的资金。 据了解,一个企业在国外一年平均需要花费几十万购买标准。当然,这也得益于国外良好的诚信体系建设以及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中国电力报》:国标、行标、企标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汪毅:一般来说,凡是跨行业且具有重大影响的规范都要做国标,具有行业特点需要在整个行业层面进行规范的则做行标,本企业强制规定执行的就是企标。原则上下一级标准不能违反上一级标准。但是,行标和企标可以比国标要求的更细更严格,但这并不是说国标制定的水平很低,而是说它作为一个基础性和通用性规范,反映了产业的平均水平。 标准并不是越漂亮越好,而是要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则,不能脱离实际。 关键词: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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