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天津出台了《天津市煤炭清洁利用实施方案》
2017-05-16 11:24  点击:449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工信委获悉,本市制定出台了《天津市煤炭清洁利用实施方案》,下一步本市将加快煤炭清洁利用,有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变耗能减排为零耗能减排,变被动环保为主动提效,实现减排、节能、经济效益的三位一体。   该《方案》指出,到2017年,全市将对30万千瓦及以上在役燃煤机组全部实现燃气电厂排放标准改造,新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按照燃气电厂排放标准同步建设,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严于国家标准。届时,全市污染物排放将明显下降,其中,燃煤发电机组年减少粉尘排放3182吨,减排75%;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183吨,减排30%;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611吨,减排50%.   据了解,本市燃煤排放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的95%、氮氧化物排放的70%、烟粉尘排放的80%左右,通过煤炭清洁利用,可以摘掉燃煤高污染、高耗能的帽子,从源头降低燃煤污染。   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煤炭清洁利用是指以煤炭洗选为源头、以煤炭高效洁净燃烧为先导、以煤炭气化为核心、以煤炭转化和污染控制为重要内容的技术体系,主要包括煤炭加工、煤炭高效洁净燃烧、煤炭转化等技术手段。本市的煤炭清洁利用,将以提高煤炭质量、防止煤炭污染为重点,加快对燃煤电厂的改造,对供热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则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适时、视情进行改造。并将用高效燃烧、均衡燃烧、低氮燃烧及深度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实现燃煤的高效利用、污染排放达到燃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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