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
2017-05-16 11:26  点击:342

  空气污染蓝色预警时,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时,无标车禁止进入市区;橙色预警时,城区露天烧烤排挡停止营业。。。1月13日下午,合肥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正式发布《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划分蓝黄橙红四级预警

  记者看到,《预案》中按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预警:(1)级(蓝色)预警: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当合肥辖区内大气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将经指挥部批准后统一发布预警,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众传播。当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48小时不会反弹时,调整或解除相应等级预警。

  级(蓝色)预警应急措施: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启动:当达到蓝色预警天气时,报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启动级响应。

  提醒措施:老幼和患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建议性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加大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III级(黄色)预警应急措施:禁止冒黑烟公交车上路

  启动:当达到黄色预警天气时,报经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III级响应。

  提醒措施:在级基础上,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建议性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

  强制性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筑拆除作业;禁止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无标车禁止进入市区;增加洒水道路保洁频次至少1次/日;严禁露天焚烧,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II级(橙色)预警应急措施:烧烤排挡停止经营

  启动:当达到橙色预警天气时,报经第一副指挥长批准,启动II级响应。

  提醒措施:在III级基础上,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加强防护

  建议性措施:在III级基础上,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强制性措施:在III级基础上,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增加洒水道路保洁频次至少2次/日;钢铁、化工等行业及使用涂料、油漆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10%大气污染物排放;所有废弃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城区露天烧烤排挡停止经营;严查燃放烟花爆竹。

  I级(红色)预警应急措施:采取人工降雨等措施

  启动:当达到红色预警天气时,报经指挥长批准,启动I级响应。

  提醒措施:在II级基础上,停止组织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

  建议性措施:与II级相同。

  强制性措施:在II级基础上,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禁止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作业;禁止矿山企业露天开采;30%以上公务车停驶;增加洒水道路保洁频次至少3次/日;钢铁、化工等行业及使用涂料、油漆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20%大气污染物排放;采取人工降雨、除雾等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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